旅游学术会议

国家旅游局将办乡村旅游“双创”培训班

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举办2017年度万名旅游英才计划

创新创业型英才培养项目——乡村旅游“双创”人才培训班的通知

旅办发〔2017〕252号
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旅游发展委员会、旅游局:


为贯彻落实旅游业发展“515战略”和《“十三五”旅游人才发展规划纲要》,加强乡村旅游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,推动乡村旅游转型升级、创新发展,结合《万名旅游英才计划实施方案》,决定举办2017年度万名旅游英才计划创新创业型英才培养项目——乡村旅游“双创”人才培训班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
一、培训目的


围绕乡村旅游业态创新、产品创新、经营管理与服务创新、营销推广创新等,大力培育乡村旅游创新创业人才,发挥乡村旅游经营管理示范户、带头人和创客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。


二、培训对象及名额分配


主要针对国家和省级认定的乡村旅游重点村、示范村的乡村旅游经营管理示范户、带头人和乡村旅游创客基地负责人,分2期举办,每期160人(每期每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新疆兵团各5人)。


三、培训内容


主要包括乡村旅游转型升级与可持续发展、乡村旅游业态产品创新、乡村旅游营销推广创新、乡村旅游企业经营管理、乡村旅游标准化建设与服务质量提升、国内外乡村旅游发展典型案例分析等。


四、培训时间


第一期:11月6-10日(6日报到,10日返程)

第二期:11月20-24日(20日报到,24日返程)


五、承办单位及培训地点


(一)承办单位:四川省旅游培训中心


(二)培训地点:


1.第一期:成都天府阳光酒店(地址:成都市青羊区太升北路二号,电话:028-86922233)。


2.第二期:成都天辰楼宾馆(地址:成都市青羊区青华路38号杜甫草堂西侧,电话:028-87319205)。


六、培训费用


参训人员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负责,其他培训相关费用由国家旅游局承担(培训不安排接送站)。


七、其他


(一)请各省级旅游管理部门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

选派参训人员,于10月27日之前将参训人员汇总表同时传真至国家旅游局人事司和承办单位,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承办单位电子邮箱。


(二)本通知及附件可在国家旅游局网站“通知公告”

和“旅游人才”栏目下载。


(三)国家旅游局人事司联系人:郭肇琪,电话:

010-65201923,传真:010-65201900。承办单位联系人:张立,电话:028-86914144、13548022339,传真:028-86702085、86914144,电子邮箱:705794468@qq.com

国家旅游局办公室

2017年10月11日